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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乌铁路口岸集拼仓8A区块招商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2-13

义乌市陆港铁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集拼仓8A区块面向现有大客户模式企业、7A自营仓合作企业公开招商,合作区块面积5406㎡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合作区块

二、招商公告时间

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
三、重要事项

1.合作方式

采用项目合作方式,铁路口岸公司为合作方提供8A区块(5406㎡)以及符合海关认可的监管人员;合作企业导入出口拼箱业务以及提供理货区和监管区相关劳务人员,严格服从铁路口岸公司的统一管理调配。

2.合作费用

项目合作费160万元,于企业进场前一次性收取,分为信息管理服务费和场地运营服务费两部分。信息管理服务费占比30%,场地运营服务费占比70%。年终对业务量进行考核,根据全年业务量对场地运营服务费给予优惠(不计息)。

3.物业及水电费

物业费按1.2元/㎡/月收取。水电费每月按实际产生缴纳(含公摊部分)。

4.履约保证金

履约保证金10万元,不计息,于进场前一次性收取。

5.业务指标

合作企业需全力开展“先查验后装运”模式业务,无条件配合我方完成各项迭代升级,共同培育集拼仓项目。年终对业务量进行考核,根据全年业务量对场地运营服务费给予优惠。

全年业务量设置保底指标1200标箱,未达到保底指标的,不作任何优惠并没收履约保证金。

全年业务量达到1300标箱的,场地运营服务费优惠30%;

全年业务量达到2000标箱的,场地运营服务费优惠50%;

全年业务量达到2400标箱的,场地运营服务费优惠70%;

全年业务量达到2800标箱的,场地运营服务费优惠100%。

最终合作对象为现有大客户模式企业的,业务指标需与已合作区块指标叠加计算。

6.确定合作对象

①如有一个意向合作方,我公司按照公告的合作费用及标准直接确定合作方;

②如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合作方,我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意向合作方对合作费用进行现场一次报价,根据就高原则确定合作方。

③如无意向合作方,我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对该区块进行公开招标。

7.意向合作方需在公示期间向铁路口岸公司提交合作申请表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。

四、协议签订

招商合作公告期满后,符合合作条件的,由铁路口岸公司按照约定的合作费用、合作条件等内容组织签订业务合作协议,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
联系人:吴先生 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5157936559


附件:义乌铁路口岸集拼仓8A区块合作申请表/uploadfiles/file/20250213/20250213135214701470.docx


义乌市陆港铁路口岸发展有限公司

2025年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