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,上年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。如果你正好属于申报人群,那就必须了解相关税收知识。
一、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:1、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,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、数额,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,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,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报送税务机关,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。2、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,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、数额、应纳税额、已纳税额、应补退税额,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,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报送税务机关、办理相应事项。
二、哪些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呢?1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;2、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的;3、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;取得应税所得,没有扣缴义务人的;4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平常已足额缴税还要申报吗?根据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,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,年度终了后,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
四、“年所得12万元以上”是指什么?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,具体为:工资、薪金所得;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;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‘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财产租赁所得; 财产转让所得;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;偶然所得;其他所得。
五、哪些收入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?主要包括:1、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2、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3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、津贴;4、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5、保险赔款;6、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;7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;8、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9、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;10、在中国境内无住所,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,其来源于中国境外,且由境外支付的所得(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)。11、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(简称“三险一金”)。
六、应在什么时候申报?从2006年1月1日起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,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。也就是说,每年的公历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任何一天,纳税人均可以办理纳税申报。
七、在哪里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?1、在中国境内有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向任职、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2、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3、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(以下统称生产、经营所得)的,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4、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、经营所得的,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在中国境内有户籍,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,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八、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吗?纳税人可以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,比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,可以下载申报表后邮寄申报,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,或者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。
九、未如期申报又会受到如何处罚?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,根据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另外,按照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,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(转载自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)